民航局在東北地區開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試點
近日,民航局正式下發《關于在東北地區開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在試點范圍內要簡化通航審批,加強分類管理,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就做好通航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做出明確部署。
《通知》明確,在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轄區開展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試點,具體事項如下:
一是經營許可與運行許可聯合審定,進一步簡化許可證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研究分類取消經營許可和運行許可的可行性。
二是實施運輸機場及通用機場的差別化收費政策。
三是取消非載客類的“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通航事故萬架次率”的考核指標,可委托通航企事業單位自行開展非載客類通用航空事故征候的調查工作。
四是對訓練飛行和非經營性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放松管制,不計入全年通航安全目標體系;對載客類經營通航企業嚴格標準,加強安全管理。
五是根據不同業務種類進行分類安保管理,簡化對通用機場和通航公司的安保要求。
《通知》還要求,在兩年的試點期內,要積極突破現有模式,整合優化流程,構建系統平臺,提升管理服務,積極創新,勇于試錯,爭取試出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
民航局運輸司通航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是民航局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民航局“放管結合以‘放’為主”的通航管理改革思路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深化民航改革,民航局印發了《提升通用航空服務能力工作方案》,確定以試點方式推動通航改革的總體方向,鼓勵在基礎較好、條件成熟的地區分類開展試點。東北地區通用航空管理改革試點是首個試點落地工作,下一步民航局將根據通用航空特點和不同區域的發展條件,結合地方政府需求,分類選擇試點,逐步推動低空空域開放、通用機場建設、通勤航空、通用航空器適航審定標準、運動飛行、航空娛樂消費、應急救援和醫療救護等方面的試點工作落地,推動通用航空發展。